老公婚前首付一部分房款,婚后公积金还款一部分,然后我们俩共同负担其余的部分,产权登记在老公名下,新婚姻法出台后,为了保护我的权利,在咨询后得知需要还清贷款方可在产权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和办理公证,由于目前贷款没有还清,我想和老公之间签订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内容如下: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10年12月3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新婚姻法》(2011年)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拥有坐落于:*****房产一处,面积:楼层:朝向:产权:混合(砖混)结构,所有权证编号为:xx市房权证××区字第××××××××号),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
现约定,上述所列房屋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各占50%产权比例及分配比例,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负担该房屋银行贷款及每月银行贷款还款金额。
二、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单独将该房产出售、出租、出借、转让、抵押或设定其他形式担保保证,不得单独改变该房产的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及其他附属设施。
如发生上述事项,过错方应负责将该房产恢复原状,维修维护,撤销出售、出租、出借、转让、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保证并承担因此所致各种法律责任,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失,过错方应当予以经济赔偿。
三、本协议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女方: 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想请教律师,
问题一,这样一份婚内房产共有证明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分配具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二,我这样写可否?
十分感谢,请指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