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公婆付了首付,还有一大部分贷款,老公是主贷人,婚后我也常给老公钱帮他还贷,但没有任何凭证),房产证上有公公婆婆和老公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公婆不同意,老公看我不高兴,说愿意把他拥有的1/3产权和我共有,于是他写了份夫妻财产约定给我,内容是:我自愿将我所拥有的xx路xx弄xx号房屋的1/3产权与xxx共有,下面有老公的签名和日期。我不在乎我是不是产权人,只是希望万一将来不幸离婚,不会一无所有。不知道这样的一份夫妻财产约定有没有法律效用?万一离婚,房产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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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财产约定有效。如果离婚,你可以持此证据要求将房屋认定为共有产权房屋,你有1/6产权,并办理有关产权过户手续,或由得房人给予相应份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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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老公不把他的三分之一房产写协议给你,你也一样对房子享有产权。婚前首付和还贷部分是他的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份额。他写的协议有效。
因为房产证上你公婆名字都在,所以万一离婚你的份额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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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约定是有效的,问题是如果到时候他反悔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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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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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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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房产你有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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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