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4月21日受伤至今,四个多月,但还没有痊愈,现在已经上班。受伤时,公司提着水果来看过3次,工资照发,福利没有了,补贴也没有的。朋友让我要补偿,做工伤鉴定,不知道这些是否可以,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你好,可以的。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