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亲的产权证挂上女儿的名字,离婚后,女方的丈夫能否分割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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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证办理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后,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应当为女儿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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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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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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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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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现行的婚姻法,应属女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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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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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