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夫妻关系不和睦。我于两年前离家出外打工,在这期间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隔一年时间法院判决缺席离婚生效。期间前夫我们电话联系也没提及过此事,等我再回到家里时家里已经有了别的女主人。我只好寄住在亲戚家里,现在提及婚后房产分割问题。前夫我们结婚时的房子是他父母留给的。可是我们一起生活了20年,父母也都因病相继故去,生活期间我们也有共同的房产,现在前夫不同意与我分割房产,而且还找了很多为证作为不给我房子的理由。真的不知道咋办才好了,请问前夫父母留给的房产我还有权分割吗,我们一起建过的房子被他改造后还能要回一些吗?
-
需要看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以及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情况,如果你丈夫继承了相应的份额,你有权要求分割。
-
可以及时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建造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可依法均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继承父母的房屋也认定为共有财产,有权要求均分。
2、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具体情况还要看你的证据。应当尽快通过诉讼解决。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