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商铺,办理了房产证过户,办理土地证过户时才知道该房是划拨地,土地部门说要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土地证。现在我还没办土地证过户,手里只有房产证。这种情况对房子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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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根据该规定以及《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你们买卖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缴纳土地出让金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你可能承担合同无效的不利后果,因此建议你还是办理了土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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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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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子使用无影响,若不办土地证也无影响。但买卖过户有影响。买卖时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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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