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10年以前买了一人的房子花了5万,当时只是简单写了一下文书,:“。。。。。。。。。比如永不要回之类的,。。。。。。。。。” ,当时没有过户,现在要求卖家过户,卖家拒绝,要求收回房子或者再补20万元。故我的朋友把卖家告到了当地法庭。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依据咱们国家现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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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要求合法,但诉讼专业,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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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房屋没有过户,就依然归卖家所有,如果卖家拒绝履行过户的义务,买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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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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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是小事,建议当面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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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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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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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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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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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