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承建方拖欠民工方工资,包工头几度找承建商商谈工资事未果,于是和工人到过当地的劳动局和县政府都没人接待最后到公安局报案也不受理,最终承建商怕民工再去上访指使一伙黑色会人员来到工地上恐吓民工,黑色会一伙人民工一伙人二伙人工地上谈判(都是一伙一伙人的谈判过程肯定会脏话连篇)最终双方忍不住群殴起来致死黑色会一方人员当场死亡。请教民工方参与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承建商有没有责任?造成此结果开发商 民工方的包工头和民工还有把黑色会的人打死的人需要怎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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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谈判的人员都会被控制,如果查明直接打死死者的人员,该人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死者对发生斗殴有错过的,可以减轻打死人的乙方的责任。承建方只是要求黑社会谈判的话,不会承担责任。开发商在打死人上没有责任,但是不排除支付工程款上有责任
追问:谈判中承建方指使黑色会人员持砍刀棍棒来恐吓去政府上访的民工并威胁要弄死民工,民工方的包工头被逼火上心头大声喊了一句想弄死我们?来啊!现在就来弄!最终导致大规模群殴,请问查明打死死者的人员和包工头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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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一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承建商指使黑社会人员恐吓民工,承建商当然有责任。几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民工的法律责任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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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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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方面,各方皆有责任,责任比例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分析。
另外,打人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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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定性为故意杀人,其他人定性为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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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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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人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参与打架的各方都有民事责任。具体如何处理,可以进一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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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详情可来电咨询,我们可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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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