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叔50多岁,与一外地在家乡承包修路的人闹矛盾,在村人教唆下,与村里人一起约10人殴打那外地人,致对方肋骨断了两根,无生命危险。县公安局抓了我叔一人,其它人员逃走了。想咨询律师:1.我叔这种情况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要坐牢?如果要需坐多久2.可以保释吗?3.如果可以费用大概需多少?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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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伤情,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2、根据伤情再决定刑事责任;3、看具体案情。
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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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叔叔要承担刑事责任,是故意伤害,受害人达到轻伤程度就要坐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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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