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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于5月份和大约8个人左右喝了酒拿刀砍伤人,20刀左右。情况应该蛮严重,医药费都几十万元(应该是脚残废了)。他今年19岁,不是主谋。逃走了1个月在外地被抓,像这样的情况,他大概会被判几年?需要承担多少赔偿?如果家里没有一分钱帮他赔偿,会因此多判刑吗?因为是逃跑被抓的会因此加刑吗?

民事相关
2010-07-01 21:54:1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重伤的话,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及时找律师帮助减刑,
  • 不会。只是没有民事赔偿的情况下,不会减少刑罚。
  • 你好,你弟弟的问题不能轻视。判刑是肯定的了,你现在更要关心的是会不会被认定为主犯,因为是否主犯也不是你的简单能判断的,严重的话有可能会判上十年以上。建议你及时聘请律师。
  • 肯定会被判刑。被抓回来肯定比自首要严重。你所说的情况较为严重,要尽快委托律师办理以便更好更早地应对。本律师曾在珠海香洲区做过几年,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 被公安抓回来肯定要比自首严重。赔偿仅由你一个人来赔可能有点难度。他的情况是团伙作案,情节比较恶劣,判刑可能比较重,最好请律师尽早介入以便了解案件情况。本律师曾在珠海香洲从事过几年律师工作,如有需要可以联系。
  • 建议聘请律师辩护
  •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多少要根据多种因素衡量,赔偿对方可以做为一个从轻的情节,逃跑虽无明文规定要加刑,但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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