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给包工头打工。工头上面还有一个老板。
我亲属,打工时摔伤(临时雇佣没有合同),现已昏迷6天不醒。
没法做伤残鉴定。
进医院,脑袋开颅做手术了。肋骨断了2根 。右腿骨折。
家里花了7万多。工头给拿了8000元就说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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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立即起诉工头和工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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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法院,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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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