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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在工厂上班的时候受了伤,受伤的前一天我刚跟厂里签劳动合同,厂方有支付全部医疗费,现外伤已快痊愈了,但骨伤还没好,厂方却催我去上班了,还说之前也有一个也是这样受伤的职工一个月就好了可以上班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申请做工伤认定?该如何申请,受伤当天到现在已四十多天了,还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劳动纠纷
2011-08-16 06:43: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 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报。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 马上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 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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