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交付时建筑面积增大,套内面积没变,公摊也增大。开发商让补面积差价。这个钱我觉得不应该补吧。因为他公摊与合同中不符。请律师帮我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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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提问,给您作出如下答复: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明确约定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并约定争议时的处理。因此若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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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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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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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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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当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否则不能依据合同要求对方履行没有预售许可证,合同是无效的;
其次,合同具体内容是否合法,否则无效;
第三,合同约定不明的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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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