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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市朝阳区的居民,我所住的楼西边5-8单元是民宅,1-4单元是部队的家属楼,是80年代末的老楼了,只有六层高,今年6月份起,部队为了解决几位老干部腿脚不好上下不了楼的问题,斥巨资给他们家属楼的那几个单元间电梯,这种老楼建电梯的工程量可想而知。 噪音污染自不必说了,我们普通老百姓也忍了,这么热的天根本不能开窗。我记得北京规定大卡车在白天是不能进市内的,但可能是因为部队的项目,人家每天进进出出从没有人管,居民都很担心自己停在小区的车子被撞。7月份的一个周末,下午4点一辆开进小区送建材的大卡车把我家停在窗下台阶上的轿车给撞坏了,当时报了警,交警来了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大卡车是全责,我们是无责的一方。 但问题是我们的车是当年纯进口的丰台RAV4,送到北汽的丰田4S店后才知道,根本无法妥善修理,因为车身是铝制整体的,根本不能把撞出洞的位置修缮,只能勉强补补喷漆,而且被撞碎的左后灯国内根本没有部件,要给日本下单生产再运到中国才能换灯,换完灯后再喷漆,这过程至少要一个月,等待的这期间,这辆车根本不能上路(因为灯光不全)。而且车身后部受损地方原来的装饰彩条国内也没有,如果重贴的话很可能出气泡,影响美观,思来想去,我们也不贴了。这辆车在我们家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险,也没修过,如今遭受了这样的劫难我们很气愤。 因为工地就在我们小区里面,我们当时就找了施工方和后院的部队办公室,人家回答让我们找运输公司去,和他们没关系。而我们觉得运输公司是因为给他们施工场地运输建材才会到小区里面来,他们作为施工方、部队作为发包方,他们都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这么大的卡车开进小区没有人协助管理能不出事吗?而且运输公司是哪家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这是部队电梯的施工车辆。我们认为施工公司和部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目前我们的协商还在扯皮阶段,我想问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们想申请的车辆贬值费、车辆停驶的损失费到底应该找谁要?是不是运输公司、施工公司和部队都有责任?我们认为具体怎么赔偿应该是他们三方自己商量,而不应该折腾我们翻来覆去的找着找那,本来就是受害者,现在还要搭着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件事,真是气愤。 恳请律师帮忙解答。多谢!

交通事故
2011-08-06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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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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