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关于继承房产过户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是1984年与继父结的婚,继父是2001年过的世。母亲与继父没有生育,只有我母亲带过来的我和三个姐姐。现在我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公证处要求我证明继父前一次婚姻是否有子女。我们没法证明父亲前次婚姻的情况。因为继父以前的婚姻情况我们都不清楚,无记录可查。因为他的前次婚姻是发生在50年代到70年代劳改下放期间。现在公证处要我提供继父他前次婚姻是否有子女的证明。(生·病·死·葬都会曾见过有继父的小孩来,不管我们怎么说都不相信。)如果不能提供给他们也不与办理公证。因为继父生前未留遗嘱。我该怎办。不公证可以直接拿相关材料到房产局申请过户吗?公证处不与出具公证书,房地局以没有公证书为由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我该咋办?

继承
2011-08-24 20:49:51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2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关于继承房产过户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继承问题
关于继承房产过户的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