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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接已经一年四个月了,开发商还没办得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已经在交房的俩个月后提交了。合同规定是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办理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这样开发商算是违约了吗?

房产纠纷
2012-01-22 14:24: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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