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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化工企业工作12年的普通职工,于2008年10月单位放假在家待岗,于2009年12月在单位张贴通知回单位上班(在以后听说的),并于2009年12月在半岛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在2010年5月我又接到通知回单位上班,期间劳保都未投,最低生活费也没发,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以我户口在单位不同意,必须把户口迁走才行,到现在也没给我办,请问我和单位是否已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
2011-08-24 19: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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