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原义乌市肿瘤医院)上班,是临时工人。6月底的一天在上班的时候被精神病患者打伤,左手骨断,这是第二次被打断了,我不知道该怎样给我爸爸维权和争取应得的赔偿。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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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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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
第一、你父亲属于工伤,应当先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
第二、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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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爸爸可以构成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确定级别后,再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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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