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些问题,我是交通事故中的驾驶司机,我在驾驶小车在道路行进中超车,由于躲避不急,将一横过马路的行人撞伤(行人没有行走斑马线),后经医院治疗伤者治愈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农村户口,19岁)属于9级伤残,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认定我负全部责任。现在谈到赔偿问题,交警队事故协调员按照国家标准计算,我应赔付伤者(含后续取钢板治疗费)4万元,再加上我已经垫付的医疗和鉴定费3万元,我的车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15万的保险(均在有效期内),现在我和伤者由于赔偿金额达不到一直,伤者已经将我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庭。。。我想咨询的就是在这个官司赔偿问题中,除了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后,我(责任方)自己要拿多少钱来赔付给伤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