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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和同事由于言语不和,在2010年1月18日发生争执,进而大打出手,造成他:左侧筛窦板骨折,左眼内直肌局部肿胀并嵌入筛窦内,周围脂肪间隙模糊,左眼睑周围软组织肿胀。这样的情况,在当初他去医院检查回来之后,在我们领导的调解之下,我给了他2000元钱,就说好以后就不管所有的事情了,可是到了2011年7月18日的时候,就又管我要1万元钱,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给他,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走法律程序的话,是不是会给的少一些,请帮我解释一下,谢谢呀····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11-07-21 23: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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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