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初租了一个房子,签约一年,当初房东说房子是他姐姐的,我没有在意,但是住了3个月房东忽然说这个房子是别人的,需要收回房子,而且要求我在一个礼拜之内搬走,并说真正的房东可能破门而入,我同意了,但要求一个月租金的赔偿,房东不同意,只同意退回押金,当初的合同里只写了房东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收回房子,但是没写赔偿条款,那他现在不到一个月,那我可以拿到赔偿吗?如果要法律解决的话,大概会需要多少律师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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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房合同有效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全是可以胜诉的。
张小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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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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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合理损失。
只是涉案金额可能不大,是否聘请律师建议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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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房东给予一定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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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要求房东赔偿你的损失,建议还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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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