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加班不合理,我身体不好,想更该短期合同,可公司不同意,每天有半小时上班不算加班费,还是强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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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效,双方当事人都应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显失公平的话,合同是无效的,但是一般公司的劳动合同不会出现上述条款内容,所以公司不同意变更合同,你是无权变更的。而如你所说,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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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建议首先与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据《劳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可申诉至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无果的可起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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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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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