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合同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租某村背后土地一片荒基,经吴家塘中屋村村委会及全体村民协商同意,租赁给乙方承建幼儿园;本协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某村背后土地一片荒基,土地一片面积为2.69亩。租赁乙方费用每年400元;2、 甲方负责协调好上级各政府部门的关系,便于乙方不受政府等部门的干涉和阻碍;如有政府部门、和当地村民等进行干涉阻挠等,甲方应当进行调解并承担责任,如有类似问题必须甲方协调,假如有政府部门干涉,必须对乙方的损失负责;3、 甲方每五年向乙方收取租赁费计;租赁时间为:5年4、 如拖欠或拒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收回此地,并应负责土地还耕费每亩5000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租赁某村背后土地一片荒基地,只建幼儿园用,不能转让和变更租办其他企业,如特殊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他用;2、 乙方如不办,或其它原因乙方自己不办,应负责土地还耕费每亩5000元3、 按时缴纳租赁费用,每年每亩400元,五年一付;4、 乙方承建幼儿园时,一切审批手续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本合同甲乙同意五年修订一次,租赁费根据当时物价而定,租赁费用不得超过每亩400元,只要乙方的幼儿园还在,甲方不得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必须经乙方同意。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甲方: (加盖村委会公章)乙方: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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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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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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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