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先签了五年合同,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但在单位上班。请假后,过了三个月未回。单位把我开除了,我可以得到赔偿吗?我交了失业保险,现在失业,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领这钱,有什么要求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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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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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你们之后是没有签合同的 你连续三个月不上班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就没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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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