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年4月入职,合同签的三年,11年7月份通知要裁员,名单上有我,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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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向被裁员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根据你的情况,公司应当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款。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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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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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4个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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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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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N加1就是你工作1年支付你个1月补偿金在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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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相当于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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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一个半月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再加一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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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