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在去年4月5日,有人找我买我的房子,经过协商双方就价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当时对方给我交了10万订金,我给写了个收据,收据上内容为:“经收到***交来购房订金10万元,房屋总价为160万元”。当时对方说,会在三四天内将房款交给我,并在交钱时和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过了一星期了我也没等到对方的人或电话。打电话也不接,后又过了十来天终于打通电话了,他们说三五天来,可每次都是三五天,一推推了三四个月,到后来我打电话过去,要不是不接,要不就是说人在外地,总之用种种理由就是不给我交来房款,合同也不来签订。我多次要求他们要么交清房款签订合同,要么我把订金退给他们,这样拖下去,让人太累了,可对方一直没做正面处理,有好些人要用比他们价格高的钱买我房子我也没敢卖,怕收了人家订金不好处理。到了今年后,我的房子升值了很多,他们又跑来了,要我按原价买给他们房子,并且说我的收据上写明总价了,不给加价也不能退订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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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据,否则难以得到支持。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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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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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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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