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前几天问了,但我说的不清楚。现在详细的说一下。我2008年3月买了一个房子,卖房子给我的那个人是开发商的岳父(开发商的房子出租和出售都是由他的岳父办的),但开的票是盖他们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章,当时还书面写的一个星期办房产证。一直拖到今天,他们以各种理由拖着没办,现在他们的房产开发公司也不在了,我现在想在法院起诉,我是告公司还是告开发商个人(现在还可以找到开发商个人)还是告开发商的岳父,现在大房产证还在开发商个人的手里,但被他抵押给银行贷款了。我该怎么办啊?
-
可以告开发商要求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
-
跟谁发生的合同关系就起诉谁
-
对合同相对人提起诉讼,要求过户
-
依法应告开发公司。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