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08年买的,到10年才开始装修,上个月刚入住,但以前物业费是全额交的,最近知道是江苏有个条例是没入住只要交70%的物业费,最近物业又来催缴下半年的物业,我说起了这个事,对方很牛的说签买房合同时合同上写明全额交的,还说我不交会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我,买房时根本没说明合同的详细,只要我们交钱签字,我不知道这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若无效我应该怎么做!谢谢了
-
可以要求退还多交的物业费。
-
按照原合同执行
-
要看你们合同之间的约定
-
按照之间合同履行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