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一家合资企业工作十年,开始几年是临时工待遇,后与公司签了一年多合同,又应原公司要求,关系改签到其下属的一家小公司(小公司与大公司无法律的隶属关系,但是所有人员调配、资金周转、员工社保等都受原大公司掌控,并且小公司的所有业务也都是做的原来大公司的)。现在小公司因为账目问题被取缔,通知员工要把我们的关系转到劳务公司去,还继续为原大公司干活工作,请问我们在转这些关系的时候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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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原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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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原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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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