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于2006年2月份开始槽地基,并由自己出资修建房屋,男方于2006年8月份与女方领取结婚证,2007年3月份举行婚礼,女方才和男方生活在一起。之后并分家,因冻结户口分户,男方因分不出户口,户口一直跟父母在一起,一直到现在。2007年5月份房屋修起。2007年7月份母亲以自己的名义申报违法建筑处罚。2007年8月份女方户口迁入。2009年3月份离婚。2010年5月份政府征地拆迁得安置房四套。2010年8月份女方起诉家庭共有财产,要求分割财产,分得一套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