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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甲,2000年2月份的某一天早上上班的路上为追赶公交车不慎摔倒,导致右侧大腿股骨颈骨折.住院以及在家修养了一年才能回原公司继续上班.期间耗费数万医药费.公司为保全什么安全先进奖而隐瞒了此事,未给她申报工伤.甲当时年纪太轻,也不懂自己的事故可以申报工伤,一直拖延至今.几年来甲每年至少回医院两次复查,已花费几千元复查费用.今年4月(目前正在进行中)又住院进行手术,取出当年为固定股骨头植入的钢钉,花费还未记数.   问:是不是甲的这种情况已经错过了工伤申报期?有没有什么办法补报工伤?或是有其他办法可以减轻甲自己的负担?   她还未婚,医生说她将来连孩子都不能要了.身体上的创伤给她留下了一辈子的遗憾,拜托各位律师朋友一定要替她想想办法,出出注意.可怜的女孩!谢谢各位了!   谢谢!!!

劳动纠纷
2005-04-08 18:26: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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