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的问题,我是买方,房子情况是这样的,是拆迁安置房,有动迁协议,产证只是卖方和其弟的名字,卖方夫妻和其弟都愿意把房子卖掉分钱,但弟媳不太同意,我怕我即便和卖方、其弟签定了居间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并交给他们二个人定金,我怕在房产证过户期间,他弟媳以她不同意为由起诉我们合同无效,阻止过户,这样我的损失就大了,而且我听说,弟媳也是产权共有人她是可以说我和卖方和其弟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而且定金也不会双倍赔偿。我也咨询下您,1、这种情况会不会发生,如果判定合同无效是不是定金不会双倍赔偿? 2、另外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3、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在我这种情况应该签那种合同对我更有保障?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