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出租的底商,近半年拖欠房租不给,没签合同,但写了欠条并签字(内容为欠房租*月份到*月份,金额为****元),有补充欠条一张(内容为如租房者在规定的时间不支付房费,房主可自行处理屋内物品)请问逾期,我能将租户撵走,自行处理其屋内物品么。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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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租赁合同我不定期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可以责令他限期搬走,但不能自己强行处理,这是不合法的。最好的方法是提起诉讼,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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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通知承租方限期交租金和逾期的后果,然后就可以按条上所写执行了,你们之间是口头合同,并实际履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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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逾期,你要提前通知对方,然后对方仍然不履行义务,才能处理其屋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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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给对方发函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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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