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在临江承包了清林的活,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的是对方有四百多亩的山场,此山场是三个人承包的为甲方,我和另一个人为乙方,合同内容是,甲方给乙方出清林所需的一切正规手续,和运材手续,不支付任何清林所需费用,所有清林的料归乙方,乙方负责监督按合同要求清林,以及清林的费用,但是至今为止已经两个多月了,还剩八十亩就清完了。甲方没有给乙方任何手续,而且甲方三承包人当中的一人,以往山下托料怕损坏树木为由,不让我往山下运料,把我的工人都给赶走了,也不给运材手续,我割完的料无法下山,没有办法运出卖不了。我现在清林已支出了十多万的费用了。甲方是否算是合同诈骗,我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