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甲方是一家生产塑钢pvc型材的国企,2003年与西安某家公司(已方)签订了一项技术装让和购销型材的《协作合同书》。合同规定由已方向甲方提供生产pvc型材所需的磨具图纸、配方、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标准,技术装让费8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乙方4万元技术转让费,甲方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pvc型材后由乙方全部购销,在乙方付给甲方第一次货款时,再付已方4万元技术转让费,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20吨货物结算一次。
在合同签订后的实际操作当中,已方按照合同提供了技术等等,甲方也支付了4万元的技术转让费,但甲方将价值26万元的pvc型材提供给乙方后,始终没有给甲方支付过一笔货款,2004年5月甲乙双方签认了一份对账协议,乙方还签署了一份还款计划承诺,但至今未有一笔货款打给甲方,甲方多次向乙方催款,乙方以种种借口不偿还,2006年甲方派人到乙方查询发现,乙方公司早已倒闭,人早已不知去向。
请问律师,乙方的行为是否属于合同诈骗,我方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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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看来乙方并不打算履行合同,属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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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涉嫌合同诈骗,赶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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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