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5年12月在我市高级中学工作至2011年4月,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向单位所要经济补偿,多次交涉没有结果,现已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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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而辞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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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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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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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那么可以到你当地的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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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