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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甲因急需用钱,提出要退股,遭到乙、丙、丁的反对。甲遂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戊,此时,发现甲作为出资的一栋房屋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约定的价额,为此,引起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提出退股?为什么? (2)甲欲将其股份转让给戊,应经何种程序? (3)甲的出资财产价额显著低于章程约定价额应如何处理?

公司企业
2011-06-28 1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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