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下关于房产权证的问题。
事件是:本人借了十八万给甲某(该笔款项甲某用于偿还赌债),甲某用其房屋作抵押,办了他项权证,写我的名字。但我知道甲某欠银行很多卡数,起码超过二三十万元。我的问题是,若在甲某无办偿还我的借款情况下,我是否有权通过法院拍卖其房屋,取其所得,还我的借款。但若是银行也将甲某起诉(于我之前经法院起诉,而冻结他的房产的),问题一,那我办了他证的房屋会否受牵连被冻结?问题二,若受到牵连,那我是否是该房的第一债权人?问题三,是否要法院是谁先起诉先处理的原则,即是否先处理银行欠款的问题,解决了,再才可以审理我这个案,容许我拍卖?问题四,若法院知道我知情他是还赌债的情形,会否撤消我的第一债权人的名义? 盼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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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表述不算清晰,如果你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且只有你一个人,那么你肯定是优先受偿的,我是顺德这边的律师,建议直接致电咨询,18万不是小数字,我帮你做一下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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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房屋只设立你一个抵押权,则你的债权在房产的抵押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前三个问题,都可以这一句话来解决。第四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不影响你与甲某间借款关系本身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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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看银行对房产有没有抵押,如没有,那你有优先权,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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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