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雇佣的一个小伙子,被玻璃割断一根手筋,医生说没有大碍可以出院,但他确问医生,“敢不敢保证他没事?如果有事怎么办?”以此为由,不肯办出院手续,但除了打针,其余时间都回家休息。我怎么办?还得一直给他交住院费吗?
我应该如何证明他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呢?因为医院方面说只能在出院的时候才能够看到住院明细,而且就算看到了,我们也不清楚有没有全面检查、重复检查、扩大医疗费用支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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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结合病历,请医生帮忙来审查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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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医院证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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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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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院单据为准. 手受伤,如果做糠尿病的检查就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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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结合病历、住院单据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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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医疗期满之后仍然不肯出院并回来上班的,其所花费的医疗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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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