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4月1日进入与学校合作的某公司外包部实习,至今未签定劳动合同,只有学校与该合作公司签订的实习培训协议书,此协议书签定到期日为2011年6月30日,到期过后公司要与本人做转正考核(即签定劳动合同),但本人不愿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在2011年6月20日提出想于7月1日离职的申请,但公司以无人顶替为由不批准本人的申请,至今未给予明确答复。本人于6月27日需至新单位任职,若就此离职,能拿到6月当月的实习工资吗?(每月发工字日为15号)或者存在违约方面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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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实习,可以就此离职并拿到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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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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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