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产证还没有过户给下家,由于下家住房困难故已提前交房给下家。上周下雨,下家表示漏水了,要我们去修,我们答应。当时合约签订6月15日之前过户,超过5天,下家不过户就算违约,需赔偿我方30%房价的违约款。下家在6月15日之前拿到房产中心给到的过户回执,回执规定6月24日方可过户。我们表示可以接受,但下家要求我们修好才和我们去过户。这几天还是有雨没法修。像这样的情况,是否24日后5天下家不过户,就算违约,我们可以不卖给他们,并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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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不过户是下家原因导致,否则风险很大。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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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违约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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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有约定违约金的,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理就好了
网上说不清楚,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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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下家违约,上家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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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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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