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2010年12月14日定购了一套私人做的商品房(并非房地产的房子),并天当天交了购房定金一万元,2011年5月房子差不多做好了,我们又交了六万两千元的房款,这六万两千元加上之前的一万元共计七万两千元是他们让我付的首付款,当时他们说房子手续办好了就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没想到弄到最后,他们不想把房子卖给我们,把钱全部还给我们再赔给我们一万元就是。当时说好了说这房子可以按接代款的,现在就说不可以了,要我们付清所有的房款才可以把房子卖给我们,我想问下,当里的房价是每平方1850元,现在这房子涨到了2300元了,他现在只赔给我一万元,怎么可能呢,我当时答应他们买他们的房子拖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还要我一次性付清,这样子我是不会答应的,但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有个合理的赔偿?麻烦你们帮我想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