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在线咨询一下:我与2008.12参加团购,取得一房号。交了意向金2万。当然该小区房价均价2800.当时该公司销售老总给了一价格,92折,128平方,房子总价42万多点。销售人员先称该楼宇09.3月开盘,后一直到六月还没有动静。销售人员又称最迟国庆节。可是到了年底还没动静,倒是把先前所定的下一期楼先开掉了。最近通知先把意向金收据带过去,换成协议。价格已升到4500.房子总价已到58万。,作为买方新手请问在线专家:1,当时的意向金收据是否有效?可以等同于定金吗?如果不是,当时的房产公司是否有权收取?2.把意向改为定金,开发商是否可以规避一些法律问题,我是否该保存这个意向金收据?3.现在的房价是否只能按照房产公司的价格来付?我可以要求原来的价格吗?

房产纠纷
2010-01-17 19: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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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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