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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A单位上班,A单位也帮我购买了保险,和签订了\"全日制时薪”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中旬与B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8小时六天制,后和A单位提出辞职,因为B公司说试用期2个月,不购买社保。A单位就提议让我在A单位继续做一段时间,可以一星期去2-3天,一周不超过24小时,期间继续帮我购买社保。但是没有更换劳动合同。就这样在B公司工作了3个月,期间B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我也一直在A单位以业余时间上班。现在与B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请问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利吗?如果可以的话能够维护什么样的权利呢?谢谢各位了。

其它综合
2011-06-18 22:12: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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