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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门市6间为国有土地 91年姥姥和舅舅跑腿买了这六间房 舅舅是伤残人士 当时因家境困难姥姥把六间房留给了我母亲 但念及舅舅跑腿就把土地证写成了舅舅的名字 意思是我母亲以后好过了别忘了她哥哥的好 舅舅就去外地生活定居在外地 92年我母亲东拼西凑借的钱盖房 舅舅当时所这块地他不要也不出钱 到2006年因房屋年久城镇规划 翻盖房屋 母亲多次去舅舅家询问 舅舅说方正给你们了你们看着办吧 当时母亲花了百十万盖起了三层房 自始至终这些年舅舅一次也没出现过 2008年我母亲念哥哥的好付给舅舅10万元做报酬 舅舅看着有钱挣每年都来要钱 更甚者是要把房子都要回去 当初的房产证地契原件都在母亲手里 还说当年92年得房子是他盖得要如数把这六间房全部还给他 并且说母亲盖房是私自建筑违法的 将母亲起诉 请问土地证写的是舅舅的名字 房子是我母亲盖得并且这些年所有出资全是母亲的 站在公平的角度我母亲能得到多少

继承
2011-06-18 22:18: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