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遗产纠纷
您好,律师.我的问题如下:我母亲是一个农民,父亲是城镇居民,在老家有一院老宅,我们姊妹三人在农村长大。88年母亲英年早逝,随后父亲再婚一农村妇女,她把户口也迁至本村。再婚的婚姻持续了五年于96年分手,法院判定婚前财产各自拥有。98年继母纠缠我父亲,要求买老宅,父亲纠缠不过,未经我们姊妹同意,以2万元卖给了继母。现在问题如下:1、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公正是否有效?2、房屋拆迁,我们姊妹能否得到应有的份额?(注:我们姊妹之前并不知道父亲是将房子卖给了她,只得知她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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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办理过户,房产权仍然是你父亲的,你父亲去世,房产属于遗产,买卖无效,拆迁补偿应当子女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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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卖合同无效。依照继承法,该房屋属于你们姊妹和父亲共同所有的财产,你父亲无权单独处置。房屋有你们姊妹的一份,拆迁补偿当然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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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的协议侵害你们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2、只有在法院确认该买卖行为无效的情况下,你们才有权利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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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无效,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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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