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和姥姥一套平房,姥爷81年去世了,91年房产证改成我姥姥和我妈妈共有了,性质是继承,我妈妈93年也去世了,我姥姥07年去世了,但是因为我一直没有照顾姥姥,姥姥立遗嘱给她妹妹了,我现在想问一下,我有权利得到多少,我姥姥就我妈妈这一个孩子,问一下我能得到几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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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有权继承你的母亲的遗产,如尽你一个孩子,你,你父亲,你姥姥共同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即你继承房产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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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的说法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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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律师的说法应该是对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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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律师没有说出什么观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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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权利得到这个房屋的六分之一产权。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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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你姥姥的遗嘱只能处置该房产的一半,另一半属于你母亲的2、你姥姥的一半需要按照遗嘱处理(如果遗嘱是有效的话)3、另一半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即由你、你姥姥和你父亲共同继承。4、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以便给你更详尽的解答。
追问:你好,为什么他们说我姥姥和老爷是夫妻,老爷去世在前,我姥姥和我妈妈继承了老爷的房产,这样是不是我姥姥就得到全部房产的4分只3了,我认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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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当看你母亲占有该房屋的多少份额决定你应当继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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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