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我的一个兄弟与我在我们地区的另外一个县望谟县做民工修公路(专开挖土机),原本在今年6月5日返回家的,但由于当时老板要求我们只能一人回家,得留下一人参与施工,于是我就先回家了,但就在6月6日晚上就发生了可怕的暴雨及泥石流,兄弟被洪水冲走,至今也没有找到遗体,请问我如何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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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人认定为工伤。还是《侵权责任法》关于雇员人身损害的规定,老板都应承担你兄弟死亡的赔偿。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如果申请不了,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是约见,金城大厦八楼权衡律师事务所李明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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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工伤死亡的赔偿。按现在的标准,应该不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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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死者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对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劳动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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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有所抚恤,同时可以主张工伤事故赔偿,具体事宜可以致电本律师或面谈,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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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