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下面这个案例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
2007年2月5日,我家人受雇去做装卸工,被车主的绑带断裂打伤右眼,由于雇主拖延了最佳的治疗时间;于2007年2月9日才入院治疗,3月28日才出院;出院的第二天,雇主就和两名法律工作者到我家,在两名工作者的误导下和没钱治疗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个赔偿协议并赔了1.9万元,当时家人的眼睛还需二次治疗和手术。
2007年9月28日,家人去作伤残鉴定为:5级。至今家人的右眼失眠,左眼视力下降,一直靠药水维持。此后,家人就一直找雇主和司机协商,但雇主一直都到外地躲避,加上法律意识的淡薄,于2009年3月份提起了诉讼,由于我们聘请的法律工作者说诉讼时效还没有过,应该到2009年9月28日才过,所以他5月份才递交诉讼状。
此致
谢谢您给予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