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4月1日到公司上班的,3个月的试用期(09年4月-6月)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今年合同到期了,公司也没提前一月书面通知我,现在要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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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五个月的工资 有疑问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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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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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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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关于3个月的试用期约定是不合法的,因为你们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其次,公司未通知与您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您可聘请律师介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疑问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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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